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6-29 16:16:05

四川做好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试点工作

各市州招考办,有关高校自考办:
  为了提高我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考生,同时完善四川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和工作流程,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决定于2012年1月自学考试中,在部分市州和高校开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试点工作,从2012年4月自学考试起推广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在全国考办指导下,在省招考委和省教育厅领导下,四川省自学考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报名报考人数逐年增长,已达到每年约60万人次、110万科次的规模。为了提高报名报考工作效率,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准确,省教育考试院决定于2012年1月(123次)自学考试中,在德阳市、广元市、宜宾市、雅安市和西南科技大学开展网上报名报考试点工作。
  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工作采取省上集中建立网报服务器的方式,利用互联网络完成考生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自考网上报名报考收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考生直接使用自考网报系统提供的支付功能,通过网银转帐将报名报考费用支付到省教育考试院帐户。
  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是信息时代发挥网络优势,利用互联网开展自主报名报考的新模式,是一种新型的信息采集方法和手段。这种方法一方面有助于基层招考办合理安排人力、设备,减轻现场报名报考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可以增加采集的信息量,根据考试科目和考点设置对考生提交的数据进行合理性校验,杜绝了考生错填、漏填的可能性,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也减少了考生报名报考的中间过程,节约了考生的交通费用和往返时间,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宗旨,是适应自学考试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试点实施办法
  自考网报工作采取“先试点、再铺开”的方式推广,本次试点工作将在德阳、广元、宜宾、雅安4个市和西南科技大学开展。所有试点市报名报考的社会考生,以及试点高校的应用型考生参加2012年1月(123次)自学考试均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报考。
  考生通过互联网参加本次网上报名报考的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9:00至2011年12月2日16:00。本次自考网报的登录地址为:Http://wb.zk789.cn。考生使用网报系统的具体操作办法将通过网报系统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三、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自考网报是继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后的又一大规模网上信息采集项目,与以前的网报系统不同,它不光涉及报名报考信息的采集,还涉及到考试费用的收缴,关乎每一位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参加自考网报试点工作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在组织管理上高度重视,建立自考网报工作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认真开展督促检查,保证自考网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自考网报系统是独立于现行的自考业务系统之外的报名报考系统,通过报名前后与现行自考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业务的对接,其业务流程和管理办法与现行办法也不完全一致。因此,参与试点的各级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按自考网报的规定进行程序操作、规范管理。
  3.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自考网报是一项全新的改革项目,参加试点的地区及高校应当向全体考生进行宣传讲解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周知到试点范围的每位考生。对考生在网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周全服务。对不能解答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和上报。参与试点工作的市、县两级招考办、有关高校应当派员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有关网报系统的业务培训,充分熟悉和掌握整个网报流程和操作办法。有关网报系统培训的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4.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自考网报系统已经进行过多次测试和修正,但参加试点的教育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仍然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在试点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四、联系方式
  各地各校在开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试点工作过程中,具体问题请与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部门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计划信息处:王逸夫 电话:(028)85192832
  自考学历处:陈林 电话:(028)85179262、13348805110
  信息公司:李茂 电话:(028)86669133、13881746382
  李巍 电话:(028)86669133、13880877702
  附件:《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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