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1:00:37

分析行政单位资产的内容

【高级会计师考讯】分析行政单位资产的内容
  行政单位的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财政授权用款额度、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等。
  2.事业单位资产的内容
  事业单位的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力。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在1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财政授权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其资产类项目还应包括“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等,有关会计核算内容见本章“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8.2.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计价和核算特点
  1.货币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当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账。
  2.应收及预付款项
  行政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行政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但特别规定除外。如《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3.存货
  (1)行政单位的存货主要是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
  (2)事业单位的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预算拨款购置的存货,应当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执行;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存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购入自用材料,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即购买价、运杂费和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为材料的入账价格。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分两种情况进行核算: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含增值税)作为材料入账价格;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实际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不含增值税)作为材料入账价格。
(3)行政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办公用品,可以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不作为存货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的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记账。行政事业单位的存货发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对外投资
  (1)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首先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预期现金流量、投资收益以及投资的安全性等进行测算和分析,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实行集体审议。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2)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使用预算拨款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在经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执行;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织验收。经营性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当设立备查登记簿专门登记。为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保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和清查盘点制度。
  (2)固定资产的核算。
  ①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之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应当是一致的:事业单位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相应增加固定基金,并视资金来源的不同列作当期支出或者减少专用基金中修购基金;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当相应减少固定基金。
  ②事业单位取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应当同时确认固定资产和其他应付款。在支付租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增加固定基金,列作当期支出,并冲减其他应付款和银行存款等。
  ③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事业单位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应当予以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按照摊销额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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