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1:00:37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

【高级会计师考讯】金融资产转移的含义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如企业将持有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金融资产转移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1)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的、可辨认部分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
  (2)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一定比例转移等。这里的转移可以是直接出售给对方,或者将其与对方的某资产进行其他交易。
  (3)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的、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一定比例转移等。
  关于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也可以这样来理解:金融资产相当于现金流,现金流有不同的组成部分,我们可以把不同的组成部分对外转移。它不像产品一样只能全部出售。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分为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和不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两种情形。
  1.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
  基本原则: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比如企业将应收账款以不附追索权的方式出售给银行。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比如出售价格100万元,行权价格50万元)
  期权分为两种: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在未来按约定的价格购买资产的权利,看跌期权是指在未来按约定的价格出售资产的权利。
  2.不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
  基本原则:企业面临的风险没有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仍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将贷款整体转移并对该贷款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等。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1)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比如,某企业以100万元出售金融资产,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以110万元将其买回来,假如约定期限结束时金融资产的市价变为80万元,此时对方仍然按110万元卖给该企业,这种情况下,金融资产的风险并未转移。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内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很可能会到期行权);(比如出售价格100万元,行权价格150万元)
  (3)企业(银行)将信贷资产整体转移,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1.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理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金融资产
      损益项目
  2.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为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3.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资产转移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不能将金融资产与所确认的金融负债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原理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是能够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同时形成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从金融工具的定义可知,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重点是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需掌握计量原则和相应会计处理方法。归纳:
  初始计量主要有三个要点:
  1.基本原则:按公允价值计量。
  2.交易费用:除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外,其他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都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3.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作为应收项目(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核算。
  后续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其价值调整到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也应将其价值调整到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3.贷款和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摊余成本是指向对方借款的本金,实际利率是使流入现值与流出现值相等的折现率,通常要采用逐步测试法结合内插法来计算。
  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二者的差额就是利息调整的摊销额,增加或减少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