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1:00:37

解析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高级会计师考讯】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1.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条件
  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其中,
  原则,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适用于企业会计要素确认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原则;
  基础,是指为了将会计原则应用于交易或者事项而采用的基础,主要是会计基础(即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
  会计处理方法,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规定采用或者选择的、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例题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了存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来谨慎地计量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入账金额。其中,对存货后续计量所采用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是具体会计原则。该具体会计原则涉及的历史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属于会计计量基础。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还是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属于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答疑编号911070101]
  企业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政策,并应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并不意味着以前期间的会计政策是错误的,而是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掌握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使得变更会计政策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如果以前期间会计政策的运用是错误的,则属于会计差错,应按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判断企业变更会计政策是否恰当)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这种情况是指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其他法规和规章,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例题2】《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不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这就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企业按照新规定,将原来以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改为准则规定可以采用的会计政策。
  [答疑编号911070102]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这种情况是指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使企业采用原来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因而有必要改变原有会计政策,采用新会计政策。
  【例题3】某企业一直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如果该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持续地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此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可以更好地反映其价值。
  [答疑编号911070103]
  【分析提示】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可以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
  以下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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