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7-12 13:23:06

实用参考:2008年法硕各科最后预测

法硕综合课                 
  一.简答题                 
  1.简述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                 
  2.简述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                 
  3.简述<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特点                 
  4.法律推理的特征。                 
  5. 清末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6.简述六法体系的层次。                 
  7.总理的职权以及国家主席的职权。                 
  二.分析题                 
  1.“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应行刑者,然始下决。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但犯恶逆以上及部曲杀主罪,行一复奏”――――<唐律疏议> 问:
  1.这个是关于什么的规定,其内容是什么                 
  2.这个规定渊源是从那里开始                 
  3.试说明清朝的秋审制度对死刑是如何规定的。                 
  2.2003年某城市议价科研单位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所需要的专业是法学,计算机,明确提出不要女生。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应届毕业的女生张某,非常想进入这家心意依旧的单位。前去报考,但遭到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的拒绝。张某认为该单位侵犯了自己的宪法权利,要求该单位纠正自己的行为。问:该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那些宪法权利?宪法依据是什么?                 
  3.“诸谋杀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谋杀思麻以上尊长者,流二千里;已伤者,绞;以杀者,皆斩。”――――<唐律疏议>                 
  问:1.这段文字的大致大致内容是什么?                 
  2,这段文字反映了什么原则,最早起源于何处?                
  3.这个原则是什么时候哪部法律废止的?                 
  4.自汉以来,刑法沿革不一。隋更五刑之条,设三奏之令。唐撰律令,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宋采用之,而所重者赦。律所不载者,则听之于赦。故时轻时重,无一是之归。元制,取所行一时之例条格而已。明初,丞相李善长等言:“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今制宜遵唐旧。”太祖从其言。                 
  问:1.何谓隋更五刑之条,设三奏之令。                 
  2.何谓赦,举两个代表作。                 
  3.分析<大明律>的篇章结构。                 
  5.孙志刚事件相关问题回答。                 
  问题:1.如果撤消<收容遣送办法>可以有几中途径。                 
  2.孙的那些宪法权利受到侵害。                 
  3.对于非城市户口的公民进行收容是否合适。请从中国违宪审查的角度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分析。                 
  三.论述题                 
  1.新出台的物权法已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在之前的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谈到,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启动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8月15日,最高法院发布消息说,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司法解释立项计划,其中包括了物权法的司法解释。请从法理学角度,结合以上信息,谈谈物权法响应解释出台的必要性。                 
  2.在权利义务的关系上,不同社会制度下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义务为本位,二,权利为本位,三,权利义务一致性。请你运用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谈谈你的看法。     来源:-法律硕士考试站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实用参考:2008年法硕各科最后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