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1:00:37

或有事项 高会考试

【高级会计师考讯】
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或有事项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由此可见,或有负债包括两类义务:一类是潜在义务,一类是特殊的现时义务。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规定
  新会计准则对或有事项的确认与计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一、 或有事项的确认
  或有事项的确认所涉及的问题是,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应在符合什么条件时确认为负债。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比如,甲公司的一名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为此,甲公司将要承担赔偿义务。违规事项发生后,甲公司随即承担的是一项现时义务。再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调解无效。甲公司遂于2000年12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至2000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但法庭调查表明,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有关经济法规。这种情况表明,对乙公司而言,一项现时义务已经产生。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比如,2000年5月1日,丙企业与丁企业签订协议,承诺为丁企业的两年期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丙企业由于担保事项而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这项义务的履行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需依据丁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来定。假定2000年末,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此时,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一般可以认定了企业不会违约,从而丙企业履行承担的现时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假定2000年末,丁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且没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好转。此种情况出现,表明丁企业很可能违约,从而丙企业履行承担的现时义务将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要对或有事项确认一项负债,相关现时义务的金额应能够可靠估计。比如,甲企业(被告)涉及一桩诉讼案。根据以往的审判案例推断,甲企业很可能要败诉,相关的赔偿金额也可以估算出一个范围。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甲企业因未决诉讼承担的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从而应对未决诉讼确认一项负债。但是,如果没有以往的案例可与甲企业涉及的诉讼案作比照,而相关的法律条文又没有明确解释,那么即使甲企业可能败诉,在判决以前通常也不能推断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对此,甲企业不应对未决诉讼确认一项负债。
  [例1]2006年12月25日甲公司因侵犯B企业的专利权被B企业起诉,要求赔偿10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经研究认为,侵权事实成立,本诉讼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大可能赔偿金额为60万元。则甲公司在年末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60
  贷:预计负债 60
  二、 或有事项的计量
  或有事项的计量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二是预期可获得的补偿的处理。
  (1)最佳估计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①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例1,假设甲公司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在50万元—70万元,则按其中间值确定预计负债60万元。
  ②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涉及单个项目”指或有事项涉及的项目只有一个,如一项未决诉讼、一项未决仲裁或一项债务担保等。上述例1即为单个项目。
  b.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确定。“涉及多个项目”指或有事项涉及的项目不只一个。如在产品质量保证中,提出产品保修要求的可能有许多客户,相应地,企业对这些客户负有保修义务,应根据发生质量问题的概率及相关的保修费用计算确定应予确认的负债金额(即计算加权平均数)。
  [例2]甲公司2006年销售丁产品1000万元,将在产品保修期内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免费维修。按照以往经验,不发生质量问题的可能性为80%,无须支付维修费;发生较小质量问题的可能性为15%,发生较小质量问题后发生的维修费为销售收入的2%;发生较大质量问题的可能性为4%,发生较大质量问题后发生的维修费为销售收入的10%;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可能性为1%,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后发生的维修费为销售收入的20%。
  则2006年应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1000 ×2%) ×15% +(1000 ×10%) ×4% +(1000 ×20%)×1%=3 +4 +2=9(万元)
  借:营业费用 9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金 9
  (2)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在确定补偿金额时应注意:
  ①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予以确认,即发生的概率在95%以上时才能做账,将补偿金额计入账内。
  ②补偿金额应单独确认为资产,即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不能直接冲减“预计负债”。
  常见的预期可获得补偿的情况有: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时,企业通常可从保险公司获得合理的补偿;在某些索赔诉讼中,企业可通过反诉的方式对索赔人或第三方另行提出赔偿要求;在债务担保业务中,企业在履行担保义务的同时,通常可向被担保企业提出追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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