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7-13 00:05:55

2012年会计硕士知识精讲:加班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问】我单元实施的是按季度为单元的结算工资周期,根基工资是按月发放,但加班工资是3个月发一次,而个税缴纳的月工资尺度却是按月根基工资+3个月加班工资为尺度来缴纳,这就超出月工资收入规模的尺度。这样缴纳对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我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较征收小我所得税体例问题的通知》(国税发9号)文件第五条划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类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前进前辈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划定缴纳小我所得税。”
  是以你单元在发放加班工资时,理当将三个月的加班工资和当月根基工资予以合并作为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较扣缴小我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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