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7-20 22:27:17

考研政治毛概讲义:12.4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重要发展

第四节 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一)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
  1992年,海协会与海基会达成“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
  1993年4月两岸举行了汪辜会谈。
  1995年6月,李登辉赴美进行制造“两个中国”,1999年7月抛出“两国论”。
  2000年5月,民进党在台湾上台后,坚持“台独”立场,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否认“九二共识”。
  2002年8月,抛出“一边一国论”。
  1995年1月30日,江八点《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
  
  (二)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方针政策
  2005年,全国人大《反分裂国家法》,首次以国家大法形式宣示了中国人民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的坚强意志,进一步巩固和突显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一事实。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思想,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怎样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对台关系的六点意见。
  第一,格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
  第二,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第三,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
  第四,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
  第五,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
  第六,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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