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1:00:37

2012年高级会计师复习:营业税应纳税额

【高级会计师考讯】2012年高级会计师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规定了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 000~5 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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