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1:00:37

2012年高级会计师复习: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高级会计师考讯】2012年高级会计师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监交。
  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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