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7-20 22:46:42

曲阜师范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学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对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实行差额复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重视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全面提升选拔质量;以人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同时携带本科证件和硕士证件;应届生带学籍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科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科研材料指论文、项目、奖励、著作等,获得期限为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发现科研造假,直接取消考生复试录取资格。
  三、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
  2012年5月25日下午2:30——4:30到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1号楼306 房间)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2、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与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时进行,即初试结束后紧接着进行加试、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5月26日上午 8:00----11:00 外国语考试(含听力)
  5月26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一考试
  5月27日上午 8:00----11:00 业务课二考试
  5月27日下午14:00----18: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
  考试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
  3、复试安排:
   学校根据初试外国语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根据最低复试分数线按1:1.5按专业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科研成绩评定。
  5月28日上午 8:00----12:00 有复试资格考生参加面试。
  复试地点:
  中国古代文学 文学院二楼西会议室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二楼会议室(204房间)
  专门史 孔子研究所二楼小会议室(209房间)
  体育人文社会学 体育科学学院105室
  应用数学 数学科学学院三楼专家接待室
  光学 物理工程学院111室
  四、复试与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初试外国语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根据最低复试分数线按照1:1.5的比例按专业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入学考试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而得, 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成绩/3*50%+(专家组面试*60%+口语*10%+科研成果*30%)*50%。
  3、录取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按学科由3名(含3名)以上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面试领导小组进行面试,复试时专家组测试时专家有一票否决权,即专家如果认为该考生无培养前途可一票否决。
  5、专业课不及格不能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8、院系所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我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六、录取办法
  1、招生办公室计算出初试、复试均合格的考生的总成绩,反馈给相关专业复试小组,在总成绩相差5分之内的考生之间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但每位导师须用同一标准(复试以及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也作为录取时的重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负责对参加复试未录取考生的质询做出解释。
   2、博士生录取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学校纪委全程监督考试、阅卷与复试录取各个环节,录取结果公示。
   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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