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7-20 22:46:42

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博士考生查询拟录取结果及寄送协议书

各位2012年博士考生:
  2012年博士招生工作即将结束,为更好完成录取工作,请按照要求进行以下相关操作。
  一、 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生招生系统(点击进入)查看拟录取结果。
  二、 如果拟录取结果为“是”,请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 请仔细核对报名时填写的基础信息(报名系统入口),如有错误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博士录取基础信息修改申请表》(在系统中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录取为“在职”的考生的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委培单位两个字段不能为空,请如实填写,具体参考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点击浏览该文件))。
  2. 下载并签订录取协议书(在系统中下载):录取为“脱产”的,须签订《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博士录取协议书(脱产)》(一式两份),且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其培养费由学校负担;录取为“在职”的,须签订《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博士录取协议书(在职)》(一式两份),其培养费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负担;在职少民计划考生需填写《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一式四份);本校教职工不需签订录取协议书。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费总额为27000元人民币。本校教职工及家属由学校人事处开具有关证明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费减免政策。
  我校共建单位、青岛市海洋科学研究生教育中心成员单位的考生,如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减免部分学费,其培养经费总额为18000元(6000元/人·年):
  (1)考生本人为共建单位或青岛市海洋科学研究生教育中心成员单位的正式职工;
  (2)考生所报考导师为该单位在我校的兼职博士生导师。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有关证明,并将证明与协议书(在职)(协议书中的培养经费额度按上述标准修改)一起寄送至我校。
  注:我校共建单位、青岛市海洋科学研究生教育中心成员单位有:国家海洋局系统各单位、中国水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国家地调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本校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的协议书及修改信息相关材料请于5月31日前交至录取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将由学院统一上交到研招办。其他考生的协议书及修改信息等相关材料须由本人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于5月31日前提交至研招办。所有须签协议的考生上交协议书时须同时上交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请各位拟录取博士生务必于5月31日前登录系统,并寄送相关协议书。逾期不寄送协议书的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研招办(行远楼136室)
  邮编:26610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66782080
  传真:0532-66782151
  特别声明:因教育部录检工作未结束,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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