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税考试复习资料股利分配的形式(二)
四、负债股利负债股利是公司以负债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会票据支付给股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有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抵付股利的。
五、股利分配的程序
通常,在公司会计年度决算后,是否分配股利取决于:
(1)公司是否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的相关决策。
我国公司股利分配的决策权属于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应由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或股份转增事项。在此期间,董事会必须对外发布股利分配公告,以确定分配的具体和程序和时间安排。
股利分配公告,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前3个工作日发布。如果公司股东较少,股票交易也不活跃,公告日可以与股利支付日放在同一天进行。股利分配公告应包括利润分配方案、股利分配对象,以及股利发放方法。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分配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支付股利其过程通常要经过以下重要的日期:
1、股利宣告日
股利宣告日即公司董事会将股利发放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同时公布每股股利、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发放日。
2、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即股东领取股利的资格登记截止日期。
3、除息日
即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相互分离的日期。
4、股利支付日
即企业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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