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级会计师复习:企业贷款资金使用的法规政策要求
【提要:资金,使用,法规政策,要求,贷款,企业,高级,会计师,复习,】 2012年高级会计师(1)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
(2)不得使用贷款资金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
(3)不得使用贷款资金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资即经营。
(4)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资金经营房地产业务。
(5)对于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资金从事房地产投机;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对于承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将获得的流动资金用于购买施工所必须的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6)不得套取贷款资金用于借款牟取非法收入。
(7)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8)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