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2:16:25

2011《资产评估》: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1)

  第一节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概述
 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及其作用
  (一)定义
  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运用评估技术,对财务报告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和计量。在遵循评估准则的基础上,还要参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以满足财务报告披露的要求。
  (二)评估的作用
  1、评估技术能够满足会计计量专业上的需求。
  2、评估专业行为能够为会计计量的客观性奠定基础。
  3、评估的独立地位能够强化公允价值的公正性。
  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规范体系
  主要包括合并对价分摊;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特点
  1、为会计计量提供服务,会计计量模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披露要求影响了评估对象、价值类型的确定及评估方法的选择。
  2、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具有多样性、复杂性。
  比如:为企业合并事项提供评估服务时,所涉及的会计模式是公允价值,对应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
  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所采用的评估方法的多样性。
  (三)与会计和审计的互动关系
  部分新的计量办法超出了会计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范围,财务报告外部使用者更希望和愿意看到的是由独立专业人员提供的评估结果。
  基于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单位和人员不能对同一客户提供公允价值评估服务,审计人员是公允价值计量的最终审核人。
  会计人员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负责,外部评估人员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负责,审计人员对公允价值的审计结论负责,会计责任体系发生了变化,发展成为会计责任、评估责任和审计责任构成的三维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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