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2:17:02

2011《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讲义:第三章(8)

第三节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
 房屋建筑首层地面标高一般为±0.00m,这一标高是基础与地上主体结构的分界线。上部主体结构包括:墙、柱、梁、板、楼梯、屋面等。
  一、墙体(掌握)
  (一)墙体的作用、分类和稳定性要求
  1.墙体的作用。
  (1)墙体能承受建筑的荷载,把屋顶、楼面的荷载通过墙体传到基础上。
  (2)墙体能起挡风雨、防寒保温的围护作用。
  (3)墙体有分隔房间的作用。
  2.墙体的分类。
  (1)按是否承重划分。可分为承重墙和自承重墙。
  (2)按所处位置不同划分。可分为外墙、内墙、纵墙、横墙。
  (3)按使用材料划分。可分为粘土砖墙,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墙,钢筋混凝土墙,石膏板隔断墙等。
  3.强度及稳定性方面的要求。在砖石墙承重结构中,墙除了承受自重外还要承受整个建筑物的荷载,因此其强度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墙体的强度除取决于所采用的砖、石的强度,还与砌筑用的砂浆强度、搭缝方式、施工质量有直接关系。
  稳定性和墙体高度和厚度及长度有关。
  (二)墙体的构造
  1.砖墙体。
  (1)砖墙的厚度和长度。砖墙厚度是与标准尺寸分不开的。粘土砖墙的厚度有:半砖墙、3/4砖墙、一砖墙、一砖半墙、二砖墙。注意一砖半墙的实际厚度。
  (2)砖墙体的砌筑要求。
  (3)砖墙体中门窗过梁、圈梁、构造柱的设置。
  ①门窗过梁。过梁是门窗等洞口上设置的横梁,承受洞口上部墙体与其他构件(楼层、屋顶等)传来的荷载,并将荷载传至窗间墙。
  ②圈梁。圈梁是为了提高建筑物的空间刚度和整体性,增加墙体稳定,减少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引起的墙体开裂,并防止较大振动荷载对建筑物的不良影响而设置的。
  ③构造柱。构造柱从竖向加强墙体的连接,与圈梁一起构成空间骨架,提高了建筑物的整体刚度,约束墙体裂缝的开展,从而增加建筑物承受地震的能力。因此,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中须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构造柱一般在墙的转角部位(如建筑物四角、纵横墙相交处、楼梯间转角处等)设置,沿整个建筑高度贯通,并与圈梁、地梁现浇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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