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资产评估》预习:版权评估(4)
(二)超额收益法商誉是企业收益与按行业平均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差额(即超额收益)的本金化价格。
超额收益法可分为超额收益本金化价格法和超额收益折现法。
1.超额收益本金化价格法(实质上就是收益为无限年期情况下的收益法)
(1)超额收益本金化价格法是把被评估企业的超额收益经本金化还原来确定该企业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
(2)公式:7-22和7-23 教材P312
商誉的价值=(企业预期收益额-行业平均收益率×该企业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适用的资本化率
注意: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率=企业预期年收益额/企业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100%
(3)超额收益本金化价格法主要适用于:
经营状况一直较好、超额收益比较稳定的企业。预测企业预期收益能够保持无限年限的企业。
2.超额收益折现法
(1)定义
超额收益折现法是把企业可预测的若干年预期超额收益进行折现,把其折现值确定为企业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
(2)计算公式是:
http://www.canet.com.cn/uploads/allimg/101220/1R25H2Q-0.jpg
式中:Ri——第i年企业预期超额收益;
r——折现率;
n——收益年限;
【例7-12】某企业预计将在今后5年内保持其具有超额收益的经营态势。估计预期年超额收益额保持在22500元的水平上,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为12%,则
商誉的价值=22500×0.8929+22500×0.7972十22500×0.7118十22500×0.6355+22500×0.5674=81108(元)
或=22500×3.6048=81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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