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2:25:06

2011年《资产评估》预习:流动资产评估(9)

三、应收票据的评估
  1.不带息票据的评估
  对不带息票据,其评估值即是其票面金额。
  注意:严格来说,应该是票面面额的折现值,但是由于票据的期限比较短,所以忽略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2.带息票据的评估
  应收票据评估可采取下列两种方法:
  ⑴按本金加利息确定(这运用的是单利而不是复利)
  应收票据评估值=本金×(1+利息率×票据实际持有时间长短) (9-14)
  【例9-9】某企业拥有一张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本金75万元,月息为10‰,截至评估基准日离付款期尚差3.5个月的时间。由此确定评估值为:
  75×(1+10‰×2.5)=76.875(万元)
  ⑵按应收票据的贴现值计算
  指对企业拥有的尚未到期的票据,按评估基准日到银行可获得的贴现值计算确定评估值。
  应收票据评估值=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9-15)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    (9-16)
  【例9-10】某企业向甲企业售出一批材料,价款500万元,商定6个月收款,采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该企业于4月10日开出汇票,并经甲企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10月10日。现对该企业进行评估,基准日为6月10日。由此确定贴现日期为120天,贴现率按月息6‰计算。则有:
  贴现息=500×[(1/30)×6‰]×120=12(万元)
  应收票据评估值=500—12=488(万元)
  3.到期尚未能收回应收票据应该视作应收账款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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