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资产评估》预习:流动资产评估(7)
第三节 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收账项及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一、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评估
1.对现金的评估:
对现金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账核对,实现账实相符;
2.对各项银行存款的评估:
对各项银行存款进行清查确认,核实各项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以核实后的实有额作为评估值,
如有外币存款,应按评估基准日的汇率折算成等值人民币。
二、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评估
教材主要说明应收账款评估,预付款项评估可比照应收账款评估进行。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已确定的坏账损失-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与费用 (9-12)
1.具体评估步骤
⑴确定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注意原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对机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往来必须进行双向核对,以避免重计、漏计。
⑵确认已发生的坏账损失(防止会计上确认的坏帐有错误)
已确定的坏账损失是指评估时债务人已经死亡或破产倒闭,以及有证明证实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⑶确定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不是以会计确认的坏帐为准,而是对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进行判断,一般可以根据企业与债务人的业务往来和债务人的信用情况将应收账款分为几类,并按分类情况估计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
2.预计坏账损失定量分析的方法(注意:都是以历史的数据为基础分析的):
⑴坏账比例法。
根据被评估企业前若干年(一般为3~5年)的实际坏账损失额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的比例确定。确定坏账损失比率时,还应该分析其特殊原因造成的坏账损失,这部分坏账损失产生的坏账比率有其特殊性,不能直接作为未来预计损失计算的依据。
坏账比例=评估前若干年发生的坏账数额/评估前若干年应收账款发生额×100% (9-13)
适用条件:如果一个企业的应收项目如多年未清理,账面找不到处理坏账的数额,也就无法推算出坏账损失率,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采用这种方法。
【例题9-7】对某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经核实,截止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520万元,前5年的应收账款发生情况及坏账处理情况如表9—4所示。
表9—4 坏账损失情况表
应收账款余额(元)
处理坏账额(元)
备注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1 500 000
2 450 000
2 500 000
3 050 000
2 140 000
200 000
72 000
120 000
83 500
10 100
合计
11 640 000
485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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