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2:28:27

2011年《资产评估》预习:流动资产评估(3)

 第二节 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
一、材料的评估
  (一)材料价值评估的内容
  1.材料价值评估的内容
  企业中的材料,可以分为库存材料和在用材料。在用材料在再生产过程中已形成产品或半成品,不再作为单独的材料存在,故材料评估是对库存材料评估。
  (二)库存材料的评估(分三种情况)
  1.近期购进库存材料的评估。
  近期购进的材料库存时间短,在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其账面值与现行市价基本接近。评估时,可以采用成本法,也可以采用市场法评估。
  运杂费发生额较大的,评估时应将由被评估材料分担的运杂费计入评估值。
  【例9-1】甲企业中A材料系两个月前从外地购进,材料明细账的记载为:数量5 000公斤,单价400元/公斤,运杂费为600元。根据材料消耗的原始记录和清查盘点,评估时库存尚有1 500公斤。根据上述资料,可以确定该材料的评估值如下:
  材料评估值=1 500×(400+600/5 000)=60 0180(元)
  2.购进批次间隔时间长、价格变化大的库存材料评估。
  ①采用最接近市场价格的材料价格或直接以市场价格作为其评估值。
  ②会计中材料核算方法的差异不应影响评估结果。
  注意:由于材料的分期购进,且购价各不相同,各企业采用核算方法不同,如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其账面余额就不一样。
  3.缺乏准确现行市价库存材料的评估
  购进时间早,市场已经脱销,没有准确市场现价的库存材料评估。
  ⑴通过寻找替代品的价格变动资料来修正材料价格;
  ⑵在市场供需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该项材料的供需关系,并以此修正材料价格;
  ⑶通过市场同类商品的平均物价指数进行评估。
  4.呆滞材料价值的评估
  呆滞材料是指从企业库存材料中清理出来,需要进行处理的材料。
  评估方法:
  ①应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核实和鉴定,然后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
  ②对其中失效、变质、残损、报废、无用的,应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的贬值额后,确定评估值。
  5、盘盈、盘亏材料的评估
  应以有无实物存在为原则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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