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ldcr 发表于 2012-2-14 00:28:10

2012年税收相关法律预习——个人独资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了解)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掌握)

  (一)设立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终止

  1.应当解散的情形

  2.清算

  3.债务的清偿顺序

  三、个人独资企业管理(掌握)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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