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2:57:07

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经济法基本制度(四)

 四、经济法的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在其相关的报告或文件中,正式明确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7个部门法中的一个。2 O O 8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也确立了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五、经济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及其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理论,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分析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思路。经济法学中所谓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部门所规定和保障的权(力)利义务关系。
  (重点掌握)经济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它既是经济权利的享受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具体而言,所谓经济法主体,是指具有直接从事或管理生产经营、分配、交换、消费活动的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依法成立并能独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主体。关于经济法的主体体系,有不同的分类,例如将经济法的主体划分为决策主体、管理主体与实施主体;经济管理主体与经济活动主体等。
  经济法的主体概括为消费者、经营者和经济管理者三类,能够体现经济法调整的市场规制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要求,能够表明经济法主体所承载的经济法的权利(权力)义务的特殊性。
  相对于其他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也具有其自身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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