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2:57:07

经济法 学习辅导之:税收法律制度(1)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体系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地、强制取得财政收入而发生的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1.强制性。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征收的,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公布征税标准,并运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保证征税任务的完成。每个公民、企业、经济组织等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对拒不纳税或者逃避纳税者,国家有权强制征收,并有权给予法律制裁。
  2.无偿性。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征收的,其征收的税款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必付出任何代价。
  3.固定性。国家在征税之前就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征税对象、征税比例或数额等标准公布于众,然后按事先公布的标准征收。这种标准制定公布后,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不变。
  (二)我国的税收体系
  税收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标准对税收进行分类,在该种分类的基础上,由全部税收种类构成的税收的有机整体。我国税收体系由多层次的税种构成,并可以采用多种分类的方法。税收的分类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重点掌握):(1)按照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划分,可分为流转税、所得(收益)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等五类;(2)按照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等三类;(3)按照计征的标准划分,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类;(4)按照税金是否包含在商品价内划分,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两类。
  其中按照征税对象不同所做的分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下面对按照征税对象划分的五类税分别介绍。
  1.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劳务)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商品流转额是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因销售或购进商品而发生的数额。商品流转额又分为实物流转额和货币流转额。实物流转额是指商品实物的销售或购进数量。货币流转额是指商品的销售收入金额或购进所支付的金额。由于商品流转中有销售和购进之分,商品流转额也有销售和购进之分。当税法规定卖方为纳税人时,商品流转额为商品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金额。当税法规定买方为纳税人时,商品流转额为商品购进数量和购进支付金额。在货币流转额中又有流转总额和流转增值额之分。流转总额是指商品每次流转中的货币总额,流转增值额是指商品每次流转中发生的增值金额。非商品流转额是指不从事商品生产交换,只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向社会提供劳务或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流转税主要有三个特征:
  (1)流转税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联系紧密。有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才有流转税。同时流转税的开征并通过各种税收手段的运用,又对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起到调节作用。
  (2)流转税与商品价格联系紧密。流转税中除一部分是按实物流转额计征外,大部分是按货币流转额计征。按货币流转额计征税款,除税率大小外,主要看价格大小,价格大的,税款就多,而征税款的多少又关系到商品的销售。在流转税作为商品或劳务价格的组成部分的情况下,征税额的多少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润水平。
  (3)流转税的缴纳者和税收的实际负担者往往是分离的。纳税人纳税后可将税负转嫁出去,由他人负担。
  流转税类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所得税。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以纳税人的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益有总收益额和纯收益额之分。总收益额是指纳税人的全部收入额;纯收益额是指在总收入额中减去成本费用之后的余额。收益税既可以是对纳税人的总收益额征税,也可以是对纯收益额征税。所得税的特征是按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确定税收负担,即纳税人有所得才有纳税义务,并且它是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
  所得税的特征是:
  (1)征税客体是纳税人实际所得额或收益额;
  (2)以纳税人实际负担能力为征税原则,所得多则多征,所得少则少征,无所得则不征;
  (3)除适用比例税率外,还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所得税有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财产税是以财产的价值额或租价额为征税对象 的各个税种的统称。财产税的特点是:以纳税人所占有或转移的财产为征税对象,面向财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4.行为税。是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通称。包括屠宰税、印花税等。
  5.资源税。是为了保护和促进国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适当调节资源级差收入而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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