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2:57:07

资产评估《经济法》辅导:经济犯罪(一)

 一、犯罪构成
  1·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或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犯罪构成具有如下的基本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任何一种犯罪,都有许多的要件,在这些要件中,既包含犯罪主体方面的要件和反映行为人主观方面特征的主观要件,又包含犯罪客体要件和反映行为客观方面的客观要件。(2)犯罪构成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要件。(3)犯罪构成要件由刑法加以规定。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犯罪构成要件,必须由我国刑法加以明确规定。诸多的事实特征必须经过法律的选择,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
  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我国刑法分则共规定了400余种犯罪,它们的具体犯罪构成都不一样,但是也不无共性。归纳各种犯罪的构成,每种犯罪都具有四个共同的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有的犯罪构成还要求特殊的主体,即具备特定职务或身份的自然人或性质有所限定的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某些犯罪的犯罪构成还要求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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