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认证:实例讲解main()中方法的调用
public class invokeMethod{ public void showMsg(){System.out.println("this is showMsg");
}
public void callOther(){
showMsg();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invokeMethod ob=new invokeMethod();
ob.callOther();
}
}
在上例中,体例callOther()和体例showMsg()处在统一个类中,所根柢用后者时直接使用体例名就可以了。
令人斗劲迷惑的处所是在main()体例中,此处挪用callOther()体例使用了看似斗劲麻烦的法子,先建树一个对象ob,再用对象名.体例的名目来挪用体例,这似乎是画蛇添足
现实上这里做是必需的。main()体例是一个静态体例,它由系统来挪用,系统在挪用它的时辰并没有建树一个invokeMethod的对象,而callOther和showMsg体例都是实例体例,他们被挪用时必需有对象存在,所以必需在main()体例中先建树一个对象ob才能挪用这两个体例,年夜这点来看,main()体例虽然在invokeMethod类的内部,但它的默示如同在类的外部一样。
这么诠释可能有的同窗还有迷惑,为什么callOther体例又能够直接挪用showMsg(),莫非它能保证在挪用后者时对象已经存在,谜底却是如斯,因为callOther自己是实例体例,它在执行时必然有对象存在,基于这个前提,它才能够直接挪用showMsg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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