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税考试冲刺复习审判程序--普通程序
(一)概念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中最基本的程序,也是其他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第一审普通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和裁定几个阶段。
(二)普通程序的阶段
1.起诉和受理
(1)起诉。起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特别情况下,也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
(2)受理。
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1)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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