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财务会计》预习辅导:收入资料(一)
一、收入概述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代收款项,不确认为收入。
收入有三种来源: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按在日常活动中所处地位,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二、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
企业销售商品时,如果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可以确认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及其账务处理
1.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准(不公允除外)
(1) 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按实际利率法
(2) 现金折扣:按全价计收入.
教材P285例9
(3) 商业折扣:按扣除折扣之后的金额入账
(4) 销售折让:发生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日后事项,按日后事项准则处理。
教材P285例10
(5) 销售退回:发生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日后事项,按日后事项准则处理
2.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首先必须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如符合条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不符合但商品已发出,通过“发出商品”核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