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ldcr 发表于 2012-2-14 00:28:10

2011年注税考试冲刺复习危害税收征管罪

    一、逃税罪

  (一)逃税罪的概念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逃税罪的构成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三)逃税罪的处罚

  二、抗税罪

  (一)抗税罪的概念

  抗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二)抗税罪的构成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主体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抗税罪的处罚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一)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概念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

  1.客体是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欠缴税款情况下,纳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欠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纳税款的目的。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处罚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概念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采取虚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国家出口退税制度,以虚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且具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目的。

  (三)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一)概念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二)构成

  1.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又破坏了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只要实施虚开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处罚

  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概念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以赢利为目的,非法印制或者出售非法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二)构成

  1.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和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犯罪对象为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明知自己所持有的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仍然出售的行为,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且具有营利目的。

  (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

  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概念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无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给他人的行为。

  (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

  1.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无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法出售,或者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人员,违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

  3.主体是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或者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

  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概念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通过非法方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买的行为。

  (二)构成

  1.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犯罪对象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从合法或者非法拥有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手中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行为。

  3.主体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

  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一)概念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二)构成

  1.客体是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2.客观方面

  3.主体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三)处罚

  十、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一)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概念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二)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

  1.客体是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达到营利目的,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行为。

  3.主体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三)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罚

  十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概念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的行为。

  (二)构成

  1.客体是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达到营利目的,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l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行为。

  3.主体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罚

  十二、非法出售发票罪

  (一)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概念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普通发票的行为。

  (二)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构成

  1.客体是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达到营利目的,非法出售普通发票l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行为。

  3.主体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三)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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