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税考试复习资料时效和期间、期日
一、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概念(了解)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及起算(了解、掌握)
分 类
起 算
普通诉讼时效
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2年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收到侵害之日起算。“知道”是指权利人已经现实地知道;“应当知道”是指根据权利受侵害人所处的环境有充分根据推断他已经知道。
特殊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长期诉讼时效
20年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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