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ldcr 发表于 2012-2-14 00:28:10

2011年注税考试冲刺复习债权法律制度

    一、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债的关系包括合同关系、无因管理关系、不当得利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二、债的法律关系

  债的要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债的客体(也称“标的")。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债的内容是指债权和债务,债的标的是指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物。

  三、债的分类

  (一)依债的发生原因所作的分类

  (二)其他分类

  四、债的保全和担保

  (一)债的保全

  1.代位权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这项权利。

  2.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二)债的担保

  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债的担保的形式

人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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