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ldcr 发表于 2012-2-14 00:28:10

2011年注税考试复习资料行政许可的实施

    小编提示: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1.行政机关2.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掌握)

  (一)申请与受理

  (二)行政许可实施的审查与决定程序

  审查分两种:一种是形式审查;另一种是实质审查。

  (三)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启动方式有两种方式:一是行政机关主动举行听证;二是相对人申请举行听证。

  (四)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变更属于被许可人的权利,随时可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要求。

  行政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决定,逾期的视为准予延续。这就是一种默视批准制度。

  二、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规定(掌握)

  1.一般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为20天。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

  3.多层级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下级机关审查的期限是20天。

  4.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许可证件。

  三、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了解)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如按法律、法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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