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18:17:11

简单学职称——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下)

  http://admincms.ck100.com.cn/uploadfile/201112/20111219102943891.gif 小编寄语: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2010年新增添的一章,在2010年、2011年考试中均占到了13分,其中劳动合同的定力、及外出和终止及其经济补偿等容也是容易命题的考点,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需要和第一章的内容区分开,建议对比记忆。预计2012年依然是考试的重点,应当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由于劳动合同制度内容比较繁杂,特意把劳动合同内容这一部分拿出来与大家共同学习,希望可以把这部分学懂学透!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三种合同类型)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法的落实)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http://www.ck100.com/zc/201112/../../uploadfile/201112/20111221112819155.jpg下面我们具体了解几个比较重要的内容。

  1、关于工作时间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1)标准工时制

  ①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提示】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l小时;

  【提示】有特殊原因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b.生产没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定时工作制

  也称无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制度。主要适用于一些因工作性质或工作条件不受标准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岗位。

  (3)综合计算工时制

  也称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仍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形式。

  2、关于休息休假

  (1)休息

  休息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

  (2)休假

  休假是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包括: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1)法定假日

  法定假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年休假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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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http://www.ck100.com/zc/201112/../../uploadfile/201112/20111221134231330.jpg[例1•多项选择]年休假是指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的保留工作岗位、带薪连续休息的时间。下列情形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有( )。

  A.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C.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休息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关于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与支付

  ①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③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④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①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②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③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a.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l50%支付劳动者工资;(8小时以外加班)

  b.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周六、日加班)

  c.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五一、十一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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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1)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2)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l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http://admincms.ck100.com.cn/uploadfile/201112/20111221134231330.jpg[例2•单选]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时因疏忽致使所加工产品全部报废,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工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已知李某每月工资收入11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
  A.500   B.220
  C.200   D.11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题中,月工资是1100元,则最多扣除其20%(220元),此时剩余的部分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900元,那么就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900元支付”,所以1100-900=200,即最多扣除200元。

http://admincms.ck100.com.cn/uploadfile/201112/20111221134231330.jpg[例3•案例分析]夏某的日工资为l2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她在2008年10月的一个周六加班了1天,在“十一”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了两天。请问夏某10月份可以获得多少加班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夏某可以得到什么救济?

  [答案]夏某周六加班1天,获得2倍工资报酬,l20*2=240元,法定假日加班获得3倍工资报酬,120*3*2=720元,一共是240+720=960元。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王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按应付金额即960元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最低工资制度

  ①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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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结语: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这一部分内容较多,又是考试的重点,所以对于这部分的知识点我们逐步突破,需要考生理解并记忆,并结合相关的案例例题进行学习,效果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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