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18:17:25

2012年《初级经济法》之三营业税起征点

    导语:学习是一点一滴的积累的努力,现在应该是一个开始起跑的时刻。参加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的同学们着手于基础讲义的预习吧,让学习和进步成为生活的习惯。

  《初级经济法》知识点链接

  营业税法律制度
  营业税起征点

  知识点:营业税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 000~5 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小练习
  判断题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就超过起征点的部分计算缴纳营业税。(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起征点规定。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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