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4|回复: 0

[考试辅导] 2012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辅导:灼伤的治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18 14: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常灼伤应清洗和清创。按灼伤的严重程度,局部和/或全身使用抗生素。夹板固定受伤的肢体并给予其他必需的治疗。给予家庭护理指导并安排门诊随访。
  约85%的轻度灼伤病人,可在门诊治疗。适宜作门诊治疗的一般标准是,灼伤面积<10%的Ⅰ度和浅Ⅱ度灼伤,灼伤面积<5%的中度至深Ⅱ度灼伤,和灼伤面积<1%并且无吸入性灼伤的Ⅲ度灼伤。更大面积的灼伤和手,面部,足及会阴部的小面积深度灼伤应住院治疗。因这些部位即使仅有很小的感染也可导致外貌或功能的严重损害。原先是门诊的病人,如不能期望在3周内自愈者可住院治疗。预计抬高肢体和更换敷料有困难或需医生指导者以及年龄<2岁或>60岁者,也可住院治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11-11 07:36 , Processed in 0.29634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