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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2012年外销员考试辅导:世界贸易组织问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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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23: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外销员考试,全面的了解外销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外销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 i& r% s+ V" v- V& u+ Y: v- a  81.什么是'实质阻碍'?
( Q4 V$ X8 r# J$ S4 k" g: c  实质阻碍是指倾销产品严重地阻碍了进口方国内生产同类产品产业的建立。
& C# b  f  m" l/ n5 Q( ]% u  实质阻碍有3个重要特征:1.受阻碍产业是尚未建立的产业。这是与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主要区别。2.受阻碍的国内产业是正在建立中的新产业。这一新产业是指已在初步建立和形成之中,产业中已有个别企业可以批量生产并且能够赢利。3.影响这个新产业建立的阻碍是实质性阻碍。
2 [( J7 `) D% o' O9 T& x  82.认定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有何重要意义?
0 b5 e' o4 Y5 G' A. L  在反倾销调查当中,确认倾销与损害成立以后,还必须确定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这是反倾销调查的第3个要件。上述3个要件都成立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如果缺少一个要件或一个要件被否定,反倾销调查就必须终止。倾销与损害因果关系的确定是十分重要的。因果关系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对决定因果关系的因素的分析、对非决定因果关系的因素的排除等方式来确定。$ ~; m& \# V' {% f7 R
  83.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有哪几种类型?
  m+ D. {: ^& D: H7 R: a  '因果关系'是指进口产品的倾销与进口方国内产业所受到损害之间的联系。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有3种基本类型:(1)一般因果关系,是指当进口方国内产业的损害是由进口产品倾销和其他因素共同造成的结果,倾销只是造成损害的一个因素,表明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相关性。只要倾销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就可以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主要因果关系,是指进口国内产业的损害完全或主要是由倾销产品造成。(3)无因果关系,是指进口方国内产业的损害不是由倾销产品造成,而是明显由其他原因造成,则表明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 a1 Q5 h, r9 O0 t4 V  84.决定“因果关系”的因素有哪些?
; O9 t( A- j) e6 @  决定因果关系的因素可分为3类:(1)进口数量,是指在进口方国内产业遭受损害时如果呈大量增长趋势,最容易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2)价格影响,是指被诉倾销产品在大量进口期间,如果进口方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明显下降,或价格出现下降趋势,或按照需求因素价格应该上升而受到抑制,都表明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对进口方国内产业的冲击,是指审查被诉倾销产品对进口方国内产业的冲击程度。
6 H6 g6 r* _: e* Z) \  85.排除“非因果关系”的因素有哪些?
; W) b2 t5 H1 ~# B1 M  对决定因果关系的因素进行分析的同时,还应对非决定因果关系的因素予以排除。如果非决定因果关系的因素是造成损害的主要或全部原因,则决定因果关系的因素不成立,反倾销调查将终止。排除非因果关系的因素至少有:(1)未以倾销价格出售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2)进口方国内需求下降或消费结构发生变化;(3)外国与进口方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和限制贸易行为的影响;(4)国内产业生产技术的影响;(5)进口方同类产品出口实绩及国内产业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化。
/ H0 @- g  Y; Y, ?. w( b& j  86.什么是临时反倾销措施?
4 E! ^# y% M" `: p  临时反倾销措施是指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方政府经反倾销调查后,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并且认定倾销给其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而对外国进口产品采取的临时限制进口的措施。这一措施的主要形式有:临时反倾销税、现金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预扣反倾销税等形式。
- \6 Y0 i) }& a/ O  87.反倾销调查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3 Z& T1 g) x6 S' {  t2 v  反倾销调查是指一国反倾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内因国外进口产品倾销而遭受损害的相关产业的申请,对被控倾销产品进行调查所应遵循的程序。反倾销调查程序通常包括提起调查申请、立案、调查、裁决、行政复审、司法审议等不同阶段。/ f( Q1 r3 P( }4 V- m
  88.什么是反倾销调查程序涉及的利害关系方?' w- Y( v- D7 \( w" {  Q/ d5 y, M  k
  调查程序涉及的利害关系方是指:被调查产品的出口经营者、进口经营者或外国生产者,或大多数成员为该产品的生产者、出口经营者或进口经营者的同业公会或商会,出口成员方的政府,以及进口方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或大多数成员方在进口方领土内生产同类产品的同业公会或商会。除上述各方外,不排除各成员方允许国内或国外其他各成员方被列为利害关系方的情形。. O& S+ |1 C4 ~
  89.什么是反倾销立案?% V! [8 o8 D: a! t$ p
  当反倾销调查机关对申请书的内容及申请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后,如果认为申请方提出的申请基本合理,提供的表面证据初步成立,就可以作出立案决定。立案决定作出后,调查机关及时通知被调查产品的当事方以及已知的与该调查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利害关系方,并应发布公告。公告应包括或通过单独形式的报告提供如下信息:(1)一个或多个出口国的名称和所涉及的产品名称;(2)发起调查的日期;(3)申请中有关被指控倾销的依据;(4)关于损害的指控所依据因素的摘要;(5)利害关系方送交答辩书等交涉性资料的地址;(6)允许利害关系方发表其意见的时限。- T) T+ D& k+ g5 O4 P8 J
  90.什么情况下会终止反倾销调查?# n6 N. T. t" m
  反倾销调查立案之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则应迅速终止反倾销调查。这些情形包括:(1)调查机关确信不存在有关倾销或损害的足够证据来证明应当继续进行该案的调查是正当的,则应立即终止调查。(2)调查机关确定倾销幅度属微量,则应立即终止调查。(3)调查机关确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实际或潜在的数量或损害可忽略不计,则应立即终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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