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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2012公卫医师考试辅导:妊娠期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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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00: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妊娠期降压药物的使用一定要慎重。首先要评估妊娠期的血压增高对母亲以及对胎儿是否有影响。在妊娠3个月内血压持续在150/100mmHg以上者建议终止妊娠,如持续妊娠会对母体以及胎儿带来不利的影响。在妊娠的全过程中不能使用ACEI及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在3个月内尽可能不服任何降压药物,5-7个月可以选用拉贝罗尔(柳氨卞心定),在7-10个月可加用钙拮抗剂(CCB)和小剂量甲基多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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