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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精华] 2012妇产科主治医师辅导:巨大胎儿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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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21: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巨大胎儿根据各个时期主要采用以下处理方法:
(1)妊娠期处理:发现胎儿巨大或有分娩巨大儿史,应检查孕妇有无糖尿病,若为糖尿病应于妊娠36周后,根据胎儿成熟度、胎盘功能及糖尿病控制情况,择期终止妊娠。
(2)分娩期处理:估计非糖尿病孕妇胎儿体重≥4500g糖尿病孕妇胎儿体重≥4000g,正常女性骨盆,为防止母儿产时损伤应行剖宫产。第一产程及第二产程延长,估计胎儿体重》4000g,胎头停滞在中骨盆,也应行剖官产。胎头双顶径已达坐骨棘下3cm、宫口已开全,应以产钳助产,同时做好处理肩难产的准备工作。分娩后应了解有无软产道损伤,并预防产后出血。
(3)新生儿处理:预防新生儿低血糖,生后30分钟监测血糖,于生后1~2小时开始喂糖水,及早开奶。轻度低血糖口服葡萄糖纠正,严重者静脉输注葡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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