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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辅导] 央企“退房令” 不能束之高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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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3 12: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的经济衰退,使持续已有两年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再度面临严峻考验。中央政府确定了“稳增长”的目标,但是以什么为抓手来达成这个目标,却颇费踌躇。一些地方政府对放松调控产生了迫切希望,高压已久的房地产市场对此反应灵敏,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5、6两月不少城市的商品房价格出现止跌甚至微涨。
  房价跌不下去,说明调控目标仍未实现。本轮调控开始以来,银行基本切断了对开发商的资金供应,资本市场对房企的融资功能也被全面遏制,一些地方上的小型房企已经承受不住资金链的断裂宣告破产。如果这种情况蔓延开来,就意味着房价的全面大幅度下跌,调控目标庶可完成。但令人沮丧的是,房地产市场上的资金似乎一直很充沛,更多的大型房企根本不惧调控的压力。
  是什么样的企业,能够与调控长期抗衡而岿然不动?在今天的中国经济版图上,除了大型国企,实在找不出其他的对象。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两年前国资委下达的“78家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房令”再度进入人们的视野。国资委的这个规定,在当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至少,在以后全国各地的土地拍卖市场上,央企的身影已经很少见到。
  但是,两年时间过去了,当我们重新翻检国资委的这项“退房令”的时候,却发现它的执行效果不太理想。一位央企高管透露,迄今为止,至少还有超过六成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没有退出房地产市场。这位高管的这个判断,有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统计数据为证。北交所近期发布的交易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房地产业务共成交34宗,其中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等11家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通过北交所转让13宗房地产项目,成交额为7.37亿元。对比一季度数据,二季度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环比仅增长不到10%。
  央企这些零碎的房地产项目交易,与其说是在执行国资委的“退房令”,倒不如说是按部就班的产权交易。有好事的媒体记者就此采访国资委新闻处,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具体的时间表”。看来,国资委虽然没有否定两年前出台的“退房令”,但这个当时深得民众拥护的决策基本已经束之高阁。
  至此,两年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为什么收效不大,也就有了一个基本的答案。虽然我们不能把房价高企的责任全部归咎于央企,但是多年以来,央企凭借着其雄厚的资本,在中国各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上呼风唤雨,却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多年前,国家确定了将央企做大做强的目标,在投资、信贷、上市融资等多方面给予其政策倾斜,使其很快就发展成为在国内社会经济运行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在房地产市场上,央企与地方政府有太多的“共同语言”,无论在拿地还是拆迁上都能得到地方政府的全力配合。央企凭借着在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迅速壮大,但也对推高房价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一个过程中,央企收获了经济效益,但是却丢失了它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央企是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经济体,它需要承担其他类型企业所不能承担的社会责任。央企在以前的房地产市场上只顾到了赚钱,现在要求其中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其实是要求它体现必须体现的社会责任。因此,对于央企的“退房令”,不应该完全适用市场化的规则,比如允许它寻找一个卖出好价钱的合适时机,这样只会造成退房的遥遥无期,使“退房令”成为一纸空文。
  其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目前遭遇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些既有的政策没有执行到位的原因,央企“退房令”被束之高阁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国资委有必要重申“退房令”,并且规定明确的时间表,让这项深得民众期盼的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让“退房令”硬起来,可能会让这些央企遭受一些经济利益上的损失,但惟其如此,房价也才能出现有效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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