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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衡水市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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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1: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做好我市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办法及程序
  1、发布公告
  6月13日,通过“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报名志愿者发布招募公告。所有报名考生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学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6月27日至28日到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2、统一考试
  笔试时间为6月30日上午,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公布考生成绩
  为贯彻“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在考生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四优先”的原则进行加分,最后确定考生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⑴ 专业对口加3分。(专业以相关证件为准)
  ⑵ 研究生学历加3分,本科学历加2分。
  ⑶ 衡水生源服务地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加3分,衡水生
  源服务地不是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加1分。
  ⑷ 特困生加2分。
  有以上四项加分项的考生,请在领取准考证时,递交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邮箱、传真方式报名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请同时递交《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一式三份。
  4、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成绩排名,按“三支一扶”计划岗位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后,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
  5、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按照省厅要求确定志愿者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
  7、培训上岗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二、其他事项
  1、如岗位出现空缺,从报名考生中择优调剂。
  2、“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实施工作的每个环节进程都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hehs.hrss.gov.cn/)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询。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联系地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人力资源大厦711室(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588号)
  联系电话:0318-2105566
  本方案由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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