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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2012年政法干警面试备考:人际关系考察三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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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0: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政法干警考试而言,人际关系题目的命题角度,除了要正确处理好惯常的与领导之间的关系、同事之间的关系之外,还要正确处理好警民关系,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关系,权与法的关系等。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每个人都是世界普遍联系网络上的一个环节,都不可能孤立而存在,都要与周围的人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在这个普遍联系的网略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难处理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称人际关系。人际关系指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通过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而发生、发展和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心理学的角度诠释人际关系的定义,则是人与人之间在活动过程中直接的心理上的关系或心理上的距离。作为世界主宰者的人类,古今中外,都不可能轻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美国斯坦福研究中心曾经发表过一份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的结论指出:“一个人赚的钱,12.5%来自知识,87.5%来自关系。”同样在美国好莱坞电影界,流行这么一句话:“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你知道什么(what you know),而是在于你认识谁(whom you know)。” 在中国,《论语颜渊篇》中说:“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就公安系统的公务员面试而言,其命题范围,无不围绕以下几方面的主题而展开。
一、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保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条件。
在众多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对于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而且是不容忽视的一大关系,就是和谐的警民关系。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但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警察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致力于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而且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对于提升公安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公安工作有着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警民关系在某一个时期,在某一个方面还存在着不适应甚至失调的地方。那么如何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成为各级公安系统必须要研讨的话题。如果在面试中出现有关和谐警民关系的题目,建议考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
第一,从思想方面而言,端正认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正确处理警民关系。孟建柱部长曾经指出:“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也办不成大事” .所以,考生在答题的时候,要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从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小事入手,怀着积极主动的态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忌唱高调,犯假而空的错误。
第二,从队伍建设方面而言,根据现实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解决公安系统存在的问题。公安队伍的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就警民关系的构建方面而言,其中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公安任务繁重与警力不足的矛盾。新时期,由于老百姓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普及, 他们对于公安机关的依赖性也逐步加强,这样就直接导致了公安干警的任务日益繁重与警力不足。针对这种情况,考生要善于从一个理性的角度,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提出可行性建议,解决现实矛盾。
第三,从公安干警本身而言,苦练基本功,提升服务群众的本领,是解决问题必须要想到的对策。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和与群众打交道、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这是维护好警民关系必须要做到的。所以,考生要敢于联想,通过对干警工作的真实了解,在基本原则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围绕着警民关系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正确处理好个人素质的提高与警民关系的构建之间的关系。
第四,从普法角度而言,加大普法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是提高百姓法律意识,打击犯罪的主要渠道。针对这方面的工作,考生要站在政府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或者措施。一般而言,是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特别是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新出台的政策要及时进行宣传,让群众更多地掌握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五,从宣传角度而言,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抢占宣传阵地。要建立和谐警察公共关系,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警察舍生忘死、公正执法等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弘扬正气,震慑犯罪,为公安执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要加强对互联网络的监管,对故意歪曲事实、恶意炒作的“莫须有”涉警事件,要采取及时跟帖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澄清事实,并依法严肃查处。这也是考生要具备的一个基本素质。
二、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关系。
和谐社会的建设,尤其要求公安干警正确处理好情与法之间的关系。新时期公安工作的一个显着特点是:既要严格执法,依法行使惩治犯罪、管理治安的职责,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又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满腔热情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这不仅是公安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要求。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不是互相矛盾的,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严格执法是核心,热情服务是根本,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严格执法,把公安业务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处理一切问题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只有热情服务,把群众的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才能使严格执法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真正提高执法的社会效果。考生在遇到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之类的题目的时候,必须要正确理解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之间的辩证关系,然后紧紧围绕着二者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述,做到情理一致。
三、正确处理依法执法与各方面利益主体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机关除了要完成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行政职能之外,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也成为公安机关一个义不容辞的职责。面对形形色色的利益主体,公安机关自身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利益、权力、地位、金钱等社会因素无不考验着新时期的公安干警。依法执法不能丢,因为这是职责所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不能放,因为它关系到个人的命运和前途。依法执法和各方面的利益主体产生冲突,是公安干警经常遇到的困惑和难题。考生在复习备考此类题目的时候,要坚持不回避现实的原则。也就是说,面对各种利益主体带给公安干警的压力,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敢于面对,决不回避。但是作为国家行政权力的执行者,必须要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执法,同时又不能把自己打造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形象。而是要以理性的态度,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处理好来自亲朋好友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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