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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2012年政法干警面试热点:局长劝人文明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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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0: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材料】
在江夏区纸坊街的中百仓储路口、金鸿酒店路口等9个繁华路口,江夏工商分局70余人,佩戴红绶带、红袖标当起志愿者,开展“文明过马路”劝导活动。
“红灯时不能通过人行横道,请您等一下好吗?”在江夏文明路上,志愿者罗仁会礼貌地拦住两位女士,在他的劝说下,两位女士退回路旁耐心地等待红灯。大多数市民都能积极配合志愿者的工作,但也存在少数不和谐声音。
在江夏复江道上,局长陈培拦住一位想与汽车抢时间,推着婴儿车横穿马路的女士,却被该女士在手上响亮地打了一巴掌。陈培进一步解释,“文明过马路不但是市民的基本素质,也是为了自身的安全……”不料该女士抛了一个白眼,并丢下一句“鬼做”。
陈培说出自己的感受:“市民的不理解可以接受,文明创建活动只有长期坚持下去,才能消除‘作秀’的质疑。要通过我们的一点努力,让更多人参与进来。”
江夏工商分局70余人,当起志愿者,开展“文明过马路”劝导活动。
【试题预测】
题目:近天,武汉江夏工商分局局长陈培在劝阻一位横穿马路的女士时,不仅被对方打了响亮的一巴掌,并被其称为作秀。江夏工商分局70余人,佩戴红绶带、红袖标当起志愿者,开展“文明过马路”劝导活动。请谈一下你的看法?
【答题思路】
学会用辩证分析的方法,从不同角度,指出社会现象背后隐藏的深层次原因,此类试题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切忌视角单一。
【参考答案】
这是令人尴尬的场景,局长劝市民文明过马路,却遭遇一巴掌,尽管只是打在手上,却也折射出文明素质的低下。毕竟,局长是好心好意劝你,也是为了你好,如果硬要横穿马路,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必然是你。横穿马路不可能总是碰到好运气,这个意义上说,劝人文明过马路却遭遇被骂“作秀”的局长是令人同情的。
局长劝人文明过马路的行为当然值得肯定。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局长的行为还真有“作秀”的成分。因为这是个工作日,局长和工商局工作人员,不是在自己的岗位上,而是在大街上,这显然不是工商局工作人员所应该做的事。那么多人出来,本职工作谁来做?老百姓来办事,难道要让其到大街上找人?
工商局工作人员佩戴红绶带、红袖标当起志愿者,参与“文明过马路”劝导活动。这是好事,但却不能挤占上班时间。在我看来,可能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工商局出动那么多人,搞次活动。以图媒体上有人影,也算是完成了某种“政治任务”,如果真的是如此,则完全是“作秀”无疑。其实,任何市民都可以看出,工作时间当志愿者的局长,不可能不是“作秀”。如果工商局长真的想当志愿者,无妨利用下班时间,长期坚持下去。请问,这位局长能做到吗?
局长劝人文明过马路被斥“作秀”,固然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劝人文明过马路不仅需要长久坚持,更不能以“作秀”的行动来劝人文明,这就像是自己本身不文明,岂能让别人文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局长的劝人文明过马路有多“作秀”,难道不明了吗?因此,“作秀”式劝人文明,其效果必然是适得其反。
“作秀”和“做事”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究竟是一次性的偶然举动,还是制度化的必然要求。如果领导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地慰问干警或充当志愿者,那事情本身不过是一个“道具”,真正需要被凸显的是领导多么深入基层、体恤下属,而不是事情本身受到应有重视。而如果这是制度化的要求,即便一时半会儿公众不理解,可“秀”得时间长了,大家也就不认为是“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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