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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时事评论:禁止地方举债有望为民生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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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1: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6月26日 中国新闻网)
  近些年,关于地方政府负债问题争议不断。随着地方政府发展冲动与日俱增,加之政策游移不定,地方政府性债务也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就显示,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超过10万亿元。
  可以想象,地方政府这种寅吃卯粮的现象若得不到有效化解,对整体的经济局势而言,或将埋下巨大隐患。而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排雷”的动机显而易见。
  “只怕借不到,不管还不还得起”,地方政府举债疯狂,除了为急剧膨胀的政绩冲动,更是因为它并不存在实实在在的信用风险。虽然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政府信用下降,但这种透支却是无底线的,政府不存在破产,更不可能关门。正是因为如此,地方政府的无度举债,很可能将社会经济和民生发展拉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有个常识大家须知道:地方政府并非市场主体,无法创造财富。那么地方政府的负债,又该靠谁来偿还?答案显而易见:纳税人。这背后的逻辑是荒唐的,政府作为债务人,自身却并不承担偿还的责任,而是转嫁给纳税人,民众的财富成为政府任意折腾的工具。地方政府的偿还能力没有信用保障,加之大量财富成为政绩炮灰,最终来承受这种代价的,依旧是广大民众。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无疑是在纵容国民财富的盲目内耗。
  可以预见,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对土地财政的打压,习惯了大手大脚花钱的地方政府必定将陷于隐性破产的窘境。所借的债务如何偿还,要么对房地产调控松绑继续保存幻想,要么依靠中央财政来擦屁股,要么加重民众的税赋重量……地方政府透支发展所带来的麻烦,实际上已经存在并透支着民生幸福。
  国家立法禁止地方举债,实际上是在打破地方政府畸形的发展利益链条,填补这漩涡式的财政黑洞。禁止地方举债,实际上也正是为了抑制地方政府无限膨胀的政绩冲动,防止地方政府的无度花钱更多的国民财富成为政绩泡沫的殉葬品,透支民生幸福。
  当然,无论是打压土地财政还是禁止地方举债,势必会将地方政府陷入财政窘境,即便是公共建设。但,这需要通过合理的财政规划和分配来实现,而不应该以透支国民财富和生活幸福来达成。只有中央建立缓解地方财政困境的长效机制,加快推出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深层改革方案,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财政分配,才能朝着健康的道路上行径,避免再度陷入为地方政府政绩泡沫买单的深渊。
  禁止地方举债,有望将民众从恶性循环的地方经济发展链条中脱离出来,创造的财富才能避免成为政绩的炮灰。并且,地方财政的健康发展,被绑架的民生幸福才能得以松绑。捆住了地方政府大手大脚花钱的手,抑制了地方权力为政绩盲目发展的冲动,民生幸福才能看到清晰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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