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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地籍调查第六章第3节精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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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9: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节 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的整理
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是指在调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等一系列成果的总称,它是广大地籍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也是国家的财富,应立卷、归档妥善加以管理。档案只许借阅不许改动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
一、基本要求
1.初始地籍调查工作开展时,应对主要的任务下达文件、技术材料等立卷归档,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保管,调查结束时及时整理归档。
2.立卷归档的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字迹清楚、纸张良好,书写的材料必须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严禁将圆珠笔或复写纸书写的材料归档。
3.归档材料必须系统整理,做到分类清楚、编目完善、排列有序。
4.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经验收合格后,可提供社会使用。在提供使用时,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实行有偿服务。
二、初始地籍调查后应归档的成果
初始地籍调查后归档的成果内容包括:
1.初始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检查验收报告;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的控制点网图、记录手簿、平差计算资料、控制点成果表及点之记或点位说明;
3.初始地籍调查表原件;
4.地籍图原图、地籍图分幅图;
4.面积计算的原始资料、面积成果表、面积统计表;
5.土地登记申请表、审批表、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以及土地有偿出让或转让的有关合同、批准书等、有关土地经济活动(抵押、出租等)的合同书、有关土地权属纠纷处理的协议书和判决书等;
6.其他一切有保存价值的书面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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