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 P6 O; r; |2 M$ N
3 I. ~: W# e+ |2 F7 X (二)代理的种类
7 |8 J1 t7 v( n$ D" ]: Q0 q9 t 2 i9 c7 U0 K: o: f- l5 D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
2 H3 ?$ @) }; P2 x# J. n! V7 {法定代理是指依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 h( o% D/ h; G3 e5 \$ _指定代理指因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所产生的代理。
$ W4 w4 m+ ?$ E. N E5 C# y, y. v: }3 ?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4 i B+ L9 D1 C% R
一般代理是指代理权范围及于代理事项的全部。 2 i z# B- f h% r
特别代理是指代理权被限定在一定范围或一定事项的某些方面的代理。 % g A' g9 g- p$ Z
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7 O/ P# X }3 D! p; c* k
单独代理是指代理权属于一人的代理。
/ ]8 S/ _; A; B/ V5 B共同代理是指代理权属于两人以上的代理。
- [+ K' o0 Z% o1 ~本代理与再代理
, a" r6 i/ E6 j" }2 ]本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选任代理人或依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 }) |1 [" j# s( M/ }* `2 D再代理(又称复代理、转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 3 Q1 Y* _ ~; j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 k0 l! L( r- J- s+ |- G5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代理。 . F6 {: z1 v$ p& H' Q: P [$ B
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效果移转于被代理人的代理。如信托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