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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辅导] 银行劫案”实战演练须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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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3 12: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5日,有江苏无锡网友称,该市一银行发生劫案,劫匪抢走10万元,引发部分公众恐慌。随后无锡公安局发布说明,称15日的“银行劫案”为实战演练。据悉,此次演习未事先对外预告,所涉银行工作人员也不知情。
  在周克华案的背景下,无锡市警方未雨绸缪地举行“银行劫案”实战演练,确实很有必要。而为了确保演练效果,无锡警方对演习“未事先对外预告”,应该说,也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毕竟,就“演习”演练目的来看,越近乎真实、越能以假乱真,演习才可能真正有效,并避免其沦为徒有其名、走过场的“花架子”。
  但是,在强调“未预告演习”的合理性的同时,我们恐怕也要充分意识到,“未预告”方式在换来“逼真”的实战演习效果的同时,也并不是没有相应的风险和副作用的。比如,社会公众因此而陷入真实的恐慌、应对失措,从而导致各种不必要损失伤害的混乱。
  有鉴于此,对于类似无锡警方这样“未预告演习”,在看重其独特的“逼真”检验价值的同时,也须尽量“慎行”。一方面,在准备这类演习时要高度“谨慎”、小心,在事先将演习预案尽量做足做充分——将它可能伴生的各种扰民风险、民众恐慌都充分考虑进来,并提前设计好周密的应对措施。另一方面,对于举行这类演习本身,也要保持节制、慎重——不宜多过、过于频繁地举行。否则,逼真演习频频出现,越是“逼真”也就越会走向了“真假莫辨”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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