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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制度与政策] 2013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制度与政策复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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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止性及相关规定
(一)禁止房屋租赁的规定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己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
★★房屋租赁登记
(一)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有关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等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书面租赁合同;2. 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1.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不准出租危险房屋和违章建筑;
2.私有房屋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查对符合房屋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三)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主要有: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中 华 考 试 网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并领取暂住证;
3.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4.停止房屋租赁的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承租人的治安责任主要有:
1.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房屋用于居住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暂户口登记;
3.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派出所审报备案;
4.承租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危险物口。
★★★房地产中介服务 指具有专业执业资格人员,在房地产投资、开发、交易等各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活动。其中主要包括: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和房地产经纪活动。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1.房地产咨询业务人员。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2.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房地产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
房地产估价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
3.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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