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97|回复: 0

[相关法律] 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精讲1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6 19: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无意识地与其真实意愿不一致的行为。它表现为表意人对民事行为的重要条件在认识上发生错误,并因此作出意思表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不同于误传行为。所谓误传的民事行为,指第三人在向相对人传达表意人的意思时,由于传达人的原因,无意识地使表意人的意思与其表示发生不一致的情况。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另外,基于保护相对人和交易安全,作出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的行为人,对于因撤销或者变更该民事行为而导致的相对人或者第三人的损失,应当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例题: 2009年10月,李某到某超市买照相机,该超市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错将一架尼康相机价格3000元标成300元。李某看到这架相机后,觉得非常便宜性能优良,于是就买走了。事隔一周后,该超市盘点时发现了错误,就派人找到李某,要求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而李某认为你标错了价是你的错,我买东西又不是没付钱,货已经卖出去了,哪有再补钱的道理,拒不补足价款,也不退货。于是该超市到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买卖相机行为性质应属于(    )
A.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试用书
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
C.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答案:B
解析: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无意识地与其真实意愿不一致的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4-20 09:36 , Processed in 0.22034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