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34|回复: 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辅导资料之《基本制度与政策》7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9 19: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是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科目
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复习资料,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物业管理经费的主要来源
为什么要收取住宅维修基金
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 当有关于维修基金缴交的约定。新房的购房者 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 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 业主共同所有,不计人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 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 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 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 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 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 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 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 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 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 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 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
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费用由九个部分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修(小修)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9)合理利润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主要根据具体服务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而言,上述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大都由政府定价,当然不一定是逐项定价,大都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其所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标准、深度向政府物价部门提出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确定出某一物业管理区域综合收费标准,物业管理企业一般就是按此标准向业主收取管理费。总的来说,考查物业管理费主要应从物业管理部门所提供服务的范围、内容、服务标准和深度等方面来考虑。还有,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电梯费。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物业管理的内容及项目都是指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环境范围内的管理服务,而业主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管理服务则不包含在内。当然,业主若需要个别的专项服务,可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协商解决,业主应承担相应的管理服务费
相关文章:
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辅导资料之《基本制度与政策》汇总
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制度与政策》复习资料汇总
更多2013年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辅导资料
更多关注:
辅导资料

考试培训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13年考试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4-16 18:20 , Processed in 0.183442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