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消费税账务处理
导读:税收账务处理一直是会计实务的难点,而消费税属于流转税,是我国大税种之一,下面我们就一同来学习一下,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吧。消费税又称货物税,是以特定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涉及消费税的处理,委托加工物资直接销售,那么委托方的账务处理是: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继续再加工,那么,委托方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受托方的账务处理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加工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含税加工费*增值税税率)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4、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例】新兴摩托车厂委托江南橡胶厂加工摩托车轮胎500套,新兴摩托车厂提供橡胶5000公斤,单位成本为12元,江南橡胶厂加工一套轮胎耗料10公斤,收取加工费10元,代垫辅料10元。新兴摩托车厂委托加工摩托车轮胎应纳消费税=500×[(10×12+10+10)÷(1-10%)]×10%=7780(元)
应纳增值税=(10+10)×500×17%=1700(元)
新兴摩托车厂收回轮胎后直接对外销售,则相关账务处理为:
①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0
贷:原材料—橡胶 60000
②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③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7780
贷:银行存款 7780
④收回入库后:
借:原材料—轮胎 77780
贷:委托加工物资 77780
⑤对外销售时:
除了作收入实现的账务处理外,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77780
贷:原材料—轮胎 7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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