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19:22:36

2012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消费税账务处理

    导读:税收账务处理一直是会计实务的难点,而消费税属于流转税,是我国大税种之一,下面我们就一同来学习一下,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吧。
  消费税又称货物税,是以特定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涉及消费税的处理,委托加工物资直接销售,那么委托方的账务处理是: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继续再加工,那么,委托方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受托方的账务处理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加工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含税加工费*增值税税率)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4、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例】新兴摩托车厂委托江南橡胶厂加工摩托车轮胎500套,新兴摩托车厂提供橡胶5000公斤,单位成本为12元,江南橡胶厂加工一套轮胎耗料10公斤,收取加工费10元,代垫辅料10元。新兴摩托车厂委托加工摩托车轮胎应纳消费税=500×[(10×12+10+10)÷(1-10%)]×10%=7780(元)

  应纳增值税=(10+10)×500×17%=1700(元)

  新兴摩托车厂收回轮胎后直接对外销售,则相关账务处理为:

  ①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0

    贷:原材料—橡胶           60000

  ②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③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7780

    贷:银行存款             7780

  ④收回入库后:

  借:原材料—轮胎           77780

    贷:委托加工物资           77780

  ⑤对外销售时:

  除了作收入实现的账务处理外,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77780

    贷:原材料—轮胎           7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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