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辅导:毒作用特点
毒作用特点是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要求掌握的内容。(一)血液系统损害:
1.形成高铁血红蛋白:苯胺、硝基苯直接氧化或间接氧化HB,血红蛋白携带氧能力下降,HB释放氧能力降低。表现为发绀。
2.溶血作用:红细胞的存活需要不断供给还原型谷胱甘肽(GSH)。GSH有维持红细胞膜的功能,促使高铁血红蛋白还原。苯的硝基、氨基化合物代谢产物使GSH减少,引起红细胞破裂,溶血发生。
3.形成变形珠蛋白小体:苯的硝基、氨基化合物代谢中间产物除作用于血红蛋白的铁原子和GSH外,还与珠蛋白的巯基结合,珠蛋白变性,蛋白变形后形成沉积物,在红细胞内出现包涵体,赫恩滋小体。
(二)肝脏损害:
直接损伤肝细胞,引起中毒性肝病。如三硝基甲苯、硝基苯。
溶血作用是血红蛋白及其分解产物沉积于肝脏,引起肝脏损害。
还可造成肝硬化、肝萎缩。
(三)泌尿系统损害:
肾脏实质性损害,肾小球肾炎——邻硝基乙苯;
大量溶血,引起继发性肾损害。
(四)神经系统损害:
该类物质脂溶性强,易进入神经系统、神经细胞。
神经细胞脂肪变性,视神经区损害,视神经炎和视神经周围炎。
(五)皮肤损害和致敏作用:
苯二胺、二硝基氯苯接触引起支气管哮喘;
皮肤刺激和致敏作用,接触性皮炎和过敏性皮炎。
(六)晶体损害:三硝基甲苯、二硝基酚,可引起白内障。
(七)致癌作用:苯胺、β-萘胺致膀胱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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